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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者可取公積金租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 07:19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我省部分市州試點推行,但幾乎無人提出申請 本報訊(記者 楊東 實習(xí)生 劉若辰)我省將支持中低收入職工通過租賃方式解決住房問題。記者昨日從省建設(shè)廳住房公積金監(jiān)管處獲悉,允許中低收入職工、困難家庭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用于租房消費的新政策,我省已在部分市州試點推行,樂山、攀枝花等市已走在了全國前列。 據(jù)了解,我省早就提出鼓勵住房梯級消費,支持中低收入職工及困難戶提取公積金,用于租房消費,并在部分市、州自行試點。“我們是最早實行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租房的城市。”樂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羅成主任昨日告訴記者,樂山市規(guī)定,凡是家庭困難、租房費用超過家庭收入的15%,均可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但政策出臺幾年來,還沒有一位市民前來申請并提取公積金用于租房。另據(jù)了解,攀枝花自試點推出以來,也僅有一位特別困難的低保戶前來辦理該項業(yè)務(wù)。 “提取公積金租房,成都暫時不會試點實施。”昨日,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guān)負責(zé)人明確回復(fù)。這位負責(zé)人表示,目前,成都已率先擴大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圍,將家庭年收入在2.2萬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納入保障范圍;對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殘疾等特殊困難家庭進行實物配租,并實行“零租金”政策,深受中低收入家庭擁護。這位負責(zé)人強調(diào),允許中低收入家庭提取公積金作為租房消費政策在操作起來的確有難度,在國家建設(shè)部沒有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之前,成都將不予以推行。 相關(guān)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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